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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鱼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的监管。预防材料。我们按照从严、从快、从严的原则,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疫情期间多起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哄抬物价案件。
案例一
苏州某医疗器械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博鱼
2022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购买白板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自行生产包装,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当事人非法生产、销售。一次性医用防护服6.7万余件,涉案金额超过400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犯罪医疗器械公司新闻,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博鱼案例2
江苏某医疗器械贸易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博鱼据通报,2022年2月,我局抽检江苏某医疗器械贸易公司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3700余件。经检验,上述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的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案例3
苏州某医疗器械贸易公司涉嫌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检验制度,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2022年2月医疗器械公司新闻,据报道,我局抽检了当事人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900件,送检。经检验医疗器械公司新闻,上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的要求,购买时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采购检验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实施医疗器械购进检验制度和经营者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一次性医用防护服。该局拟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并没收涉案防护服。
案例4
南通某医疗器械企业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2022年3月,我局对南通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10000件进行了抽查,经检测,上述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我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5
常熟市秦川街道一蔬菜营业部涉嫌哄抬物价
2022年4月4日,据报道,我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大幅抬高茄子、刀豆、丝瓜等蔬菜价格医疗器械公司新闻,采购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双方对上述蔬菜的销售额增幅分别为33.33%至233.33%。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监管医疗器械公司新闻,对各种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绝不心软。
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博鱼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注意留存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